浙江省质监局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197
日前,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近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精神,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浙质明电〔2018〕1号),要求我省各地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要求全省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总局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高温汛期和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迅速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重点组织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电梯、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锅炉、涉危化品承压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要求全省各地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和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抽查、督查、监察执法同步开展。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继续使用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要求全省各地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按照省局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做好指导企业应用《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帮助企业提高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能力;深入开展“蓝剑3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检验检测监管,组织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宣教活动;加强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措施。
省局将对全省各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06-15)